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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突然窜出被撞 治疗用脱司机1万多

时间:2025-03-04 来源:Pet321中华宠物网

宠物狗突然窜上机动车道,被正在行驶的小车撞断了一条腿,狗主人要求小车驾驶员将狗腿给医好。而让驾驶员感到无奈的是,被撞的萨摩耶在宠物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1200元。

"为治疗一条狗腿要花费1万多,这笔钱是否该赔?" 昨日,驾驶员罗先生拨打本报96128新闻热线,述说自己的"烦心事"。

撞了狗后,被狗主人截停

昨日,在南岸茶园一家机械加工企业内,记者见到了罗先生。

罗先生介绍,10月25日下午5点多,他开车从大竹林去礼嘉办点事,返回途中路过平场园区刚进入一弯道行驶不到50米时,突然一条宠物狗窜了出来,罗先生的车躲闪不及,小狗撞上了车的右后面。

罗先生说,当时行驶速度并不快,但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撞到狗了。直到狗主人和朋友开车将他截停后,他才知道自己撞了对方的狗。

从罗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,记者看到,10月25日17时43分,白色萨摩耶宠物狗突然窜入机动行驶道,与罗先生驾驶的小车右侧发生接触。随后,视频中便看不到萨摩耶的身影,但从视频声音中明显可以听到狗的惨叫声,但罗先生没有停车查看,而是驶离了现场。

住院花了1万多

双方随后来到北部新区交巡警支队五大队调解处理,值班民警了解经过后,要求双方先将狗治好之后再协商解决。

当晚7点左右,双方一起来到位于黄泥塝的一家动物医院,经医院初步检查,被撞的萨摩耶左前肢桡骨远端骨折,内出血,肝脏损伤。

挂号、DR影像、血常规、血凝、电解质……一系列入院检查后,花费1500多元,医院还告知,狗狗需要做骨折内固定术(打钢钉)和住院观察,要求罗先生再缴纳1万元。罗先生通过信用卡刷了1万元。

昨日上午,记者在这家动物医院提供的病历报告上看到,萨摩耶从10月25日入院到28日出院,共计消费11917元,实收11200元。记者注意到,26日手术当天就用了9460元。其中,骨折内固定术3100元、呼吸麻醉及心电监护2695元,植入及耗材2414元,输液治疗941元。

责任不明,保险公司拒赔

罗先生是2月份拿的驾照,车子也才买半年多,让他郁闷的是,原本认为治狗的花费会由保险公司买单,但由于事故责任不明,保险公司拒绝他的索赔要求。

保险公司认为,交巡警出具的事故证明并没有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,而从罗先生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出,狗主人没完全尽到看管义务,罗先生不应该负全责。

而在交巡警出具的事故证明记者发现,北部新区交巡警并没对双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,只是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和双方当事人信息。

昨天,记者了解到,罗先生已聘请了律师,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
那么,当天杨先生在遛狗时有没有牵狗绳?狗儿为什么会突然窜出?昨日下午,记者拨打了宠物医院记录的杨先生的电话,但对方问明记者身份后说:电话打错了,随后挂掉了电话。

狗跑到机动车道上被撞,到底谁负责?

那么,狗突然跑到机动车道被撞,到底谁负责呢?

律师:

驾驶员没错,可不赔偿

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凤六认为,根据相关规定,宠物狗上马路,应该在主人的牵领下,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。发生交通事故的,可以由交巡警部门来确定事故责任。

吕凤六表示,至于赔偿问题,要根据驾驶人与狗主人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。

如果机动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,无超速、逆向等违章行为,是正常行驶,则不需要负责任。只有车辆方存在过错,如违章行驶、闯红灯、驶入人行道等,而将狗撞死撞伤,才应承担责任。"如果狗主人未起到监管作用,应该负全责。" 吕凤六说。

资深民警:

宠物被撞是否属交通事故有争议

昨日,记者就此事专门采访了市交巡警总队相关专业人士,资深民警李警官称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里没有专门对车撞狗的案例作出特别的规定。

李警官分析说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的法条比较泛,宠物道路上被撞到底是不是交通事故,目前有很大争议,不同的地方甚至不同的人,结果都不一样。

一种看法是,车主在正常行驶中撞死了他人的宠物狗,不构成交通事故。因为道路交通的参与主体是车辆(包括机动车、非机动车)驾驶人、乘车人以及行人,动物不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;但另一种看法是,交通事故指"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",构成交通事故,要有4个条件:即车辆、道路上、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、损害后果。狗属于个人财产,应属财产损失范围,依据这一界定,犬被撞,应属交通事故。

李警官表示,交巡警部门不可能去认定狗这些宠物的责任,也不可能去确认狗的身份、价值,所以,一般不会就"车撞狗"的事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。遭遇"车撞狗"的交通事故,应该是由事故双方协商处理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,建议走法律程序。

全市9月起曾重点整治遛犬不束链等问题

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:狗出门主人应牵领

从 9月15日至12月15日,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,重点整治当前犬只免疫登记率低、养犬不办证、遛犬不束链、犬只扰民伤人等问题。

而《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、医院、体育场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以及商场等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;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,乘出租车也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;携犬乘坐电梯应当装袋(笼),或者怀抱、嘴戴套;重点管理区(主要指城区)域内携犬出户须束长度不超过1米的犬链,且由成年人牵领。

昨天,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城区携犬出门,应在主人的牵领下,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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